为加快推进和静县非法采矿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和静县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方案》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4月23日,巴州召开和静县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巴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田亚龙同志主持会议,州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和静县人民政府、新疆首邦律师事务所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会议对《和静县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方案》进行了解读,州生态环境局汇报了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情况,和静县人民政府汇报了非法采矿系列案件进展情况,会议研究部署了各部门工作任务,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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